關于印發《湖北省城市更新工作指引(試行)》的通知
關于印發《湖北省城市更新工作指引(試行)》的通知
廳頭〔2022〕1741號
各市、州、縣?。ǔ牵┙ň?、城管委(局),武漢市水務局、房產局、園林局,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:
實施城市更新行動,是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科學研判城市工作大勢,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,是國家對新時期城市工作的新要求,是推進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新途徑,是完善城市功能、提升城市品質的新方式。省第十二次代表大會提出要“立足新發展階段,貫徹新發展理念,努力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”,將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作為推進區域發展和新型城鎮化的重點工作。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關于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決策部署,指導全省有序推進城市更新工作,我廳研究制定了《湖北省城市更新工作指引(試行)》,現印發各地執行。各地實施中遇到的問題和建議,請及時向省住建廳城建處反饋。
附件:湖北省城市更新工作指引(試行)
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22年9月9日
(內容來源: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)